
中邮证券新疆分公司及负责人遭警示,监管关注引发业界关注
中邮证券新疆分公司及其负责人因某些原因被监管部门警示,具体细节尚未公开披露,但摘要表明该公司可能存在违规操作或业务风险,需引起警惕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解决,此次警示提醒了金融机构应严格遵守监管规定,确保业务合规稳健发展。
根据新疆证监局9月12日发布的公告,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分公司收到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经查,分公司负责人鱼蓬春2020年、2021年违规领取基金销售等奖励,于2022年10月受到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党内警告处分,但分公司未向新疆证监局报送该内部惩戒信息。此外,分公司投资顾问业务存在业务推广、服务提供等环节留痕不充分的情形。以上情形反映出分公司合规管控不到位。
根据相关规定,新疆证监局决定对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分公司和鱼蓬春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据公司官网,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02年9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公司注册资本61.68亿元人民币,是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绝对控股的证券类金融子公司,公司是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二大股东。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投资咨询,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承销与保荐,代理销售金融产品,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具备展业的各项资格。截至2025年7月7日,公司在全国设有57家分支机构(含29家分公司、28家营业部),1家资产管理分公司和1家另类投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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