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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一股份IPO首轮回复,实控权稳定性面临考验,一致行动协议期限差异引关注

访客 2025-09-10 15:09:36 58351 抢沙发
关于强一股份IPO首轮回复,摘要如下:强一股份在IPO过程中,关于一致行动协议期限差异及实控权稳定性受到问询,公司需解释并澄清协议期限不一的问题及其对实控权稳定性的影响,投资者关注公司控制权是否明确并长期稳固,以及是否存在潜在风险,摘要字数控制在100-200字以内,旨在简洁明了地传达全文核心内容。

9月8日,上交所官网显示,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一股份”)科创板IPO对外披露了首轮审核问询函回复。

强一股份IPO首轮回复,实控权稳定性面临考验,一致行动协议期限差异引关注

招股书显示,强一股份是一家专注于服务半导体设计与制造的高新技术企业,聚焦晶圆测试核心硬件探针卡的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公司科创板IPO于2024年12月30日获得受理,2025年1月22日进入问询阶段。本次冲击上市,强一股份拟募集资金约15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南通探针卡研发及生产项目、苏州总部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在首轮审核问询函中,强一股份产品与市场竞争、实控人与控制权等问题遭到了追问。

强一股份近年来业绩增速较快,2022年至2024年,该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54亿元、3.54亿元、6.41亿元,同比变动39.46%、80.95%;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562.24万元、1865.77万元、2.33亿元,同比变动19.43%、1149.33%;2025年上半年,实现营收3.74亿元,归母净利润1.38亿元。

报告期内,强一股份收入基本来自境内,产品主要系面向非存储领域的2D MEMS探针卡。今年上半年,强一股份2D/2.5D MEMS探针卡收入占比88.37%。强一股份表示,从产品角度来看,公司营业收入的增长主要来自于2D MEMS探针卡销售收入增长;从行业角度来看,主要应用于存储领域的2.5D MEMS探针卡是公司未来重要的收入增长点。

关于产品与市场竞争,强一股份在问询函中表示, MEMS探针卡方面,2023-2024年度,第一到四大厂商没有变化,强一股份取代Korea Instrument CO., Ltd.成为新晋第五大厂商。MEMS探针卡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仍将是行业的最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市场规模将保持快速增长,而且在全球半导体探针卡市场的占比亦将保持较高水平。

股权方面,强一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周明。周明直接持有公司27.93%的股份;周明作为公司股东新沂强一、知强合一和众强行一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间接控制公司13.83%的股份;公司股东徐剑、刘明星、王强分别持有公司1.58%、2.08%、4.63%的股份,其已与周明签订《一致行动协议》,系周明的一致行动人,在公司所有重大事项的决策和行动上与周明保持一致。因此,周明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公司50.05%的股份。

根据申报材料:强一股份设立时,王强参与公司设立并持有55%的股份,周明持有公司45%的股份;刘明星、王强、徐剑、新沂强一已与周明于2020年签订《一致行动协议》,其中王强有效期为6年,其他股东有效期为8年;协议争议解决条款约定,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各方均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法解决,但如果在一定期限内未能得以解决,任何一方应向法院进行诉讼。

对此,上交所要求强一股份披露:公司设立以来的股权变动情况及实际控制人认定情况;一致行动协议签订期限不一致的原因,相关协议到期后的计划安排,能否有效保证控制权在上市后的持续稳定;协议的争议解决机制是否能够保障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的有效性,以及保障相关一致行动协议稳定性的措施。

强一股份表示,自强一有限设立至2018年6月,王强持股比例与周明相对接近,其他股东持股比例较低。王强系公司的财务投资人,未在公司担任职务,周明负责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决策。结合王强等股东确认,在此期间公司实际控制人系周明。

2018年7月至本回复出具日,周明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公司股权的比例均超过50%,周明的一致行动人在公司所有重大事项的决策和行动上与周明保持一致,因此,在此期间公司实际控制人系周明。综上,公司自设立以来实际控制人均为周明。

根据王强、刘明星、徐剑以及新沂强一的访谈记录,刘明星、徐剑分别作为公司的董事、总经理以及运营副总,参与公司的实际经营管理;新沂强一系公司持股平台;王强作为财务投资人,不参与公司的实际经营管理。经各方协商确定,王强与周明的一致行动协议期限为6年,刘明星、徐剑、新沂强一与周明的一致行动协议期限为8年。

经刘明星、徐剑以及新沂强一出具确认函,确认其将以保持公司控制权稳定为原则,在与周明的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后,将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继续与周明保持一致行动关系,能够有效保证公司控制权在上市后的持续稳定。

根据约定,当一致行动方在董事会、股东会的意见与周明不一致时,以周明的意见为最终意见,不会导致公司治理僵局或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本次发行前后,周明及其控制的知强合一、众强行一与刘明星、徐剑以及新沂强一合计控制公司股份的比例分别为45.42%、34.06%,周明能够形成对公司的有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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