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汇通农商银行因贷款管理不到位被罚款50万元
福清汇通农商银行因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到位被罚款50万元,福清汇通农商银行因贷款管理不善,导致流动资金贷款出现问题,因此被处以罚款,这一事件提醒银行需加强贷款管理,确保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11月26日,据福建金融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福建福清汇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福清汇通农商银行”)因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到位、个人经营性贷款业务内控管理不到位,被合计处以50万元罚款。
资料显示,福清汇通农商银行成立于2011年12月31日,注册地位于福建省福清市音西街道福和路88号,法定代表人为谢侨华,注册资本17.19亿元,属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公司主要经营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及票据承兑等银行业务,下辖分支机构84家,参保人数67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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