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煤科工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科工金租”)被罚款80万元,时任中煤科工金租总裁郑军被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
具体而言,中煤科工金租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通过多层嵌套业务结构规避关联交易管理、用印审批不到位。
资料显示,中煤科工金租设立于2017年9月,注册资金为9.8亿元,经营范围包括融资租赁业务、同业拆借、境外借款、经济咨询等。
目前,中煤科工金租股东由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持股占比44.9%)、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持股占比39.8%)、天津东疆港产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占比8.16%)、天津东疆发展有限公司(持股占比4.08%)、天津东疆港城文旅集团有限公司(持股占比3.06%)六家组成。
除了中煤科工金租,多家金融租赁公司近期收到罚单。业内人士指出,行业快速扩张导致粗放式发展,2025年以来,监管部门针对金融租赁机构的监管力度持续增强。
例如,1月,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因部分售后回租业务租赁物并非由承租人真实拥有被罚款40万元。
3月,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发布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被罚款8万元。同月,厦门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因存在股东股权管理不到位、关联交易管理不规范、租赁物管理存在缺失等违法违规行为被罚款240万元。
4月,广东粤财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因办理融资业务不审慎、租后管理不到位,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融资租赁款等违规行为被警告并罚款1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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