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东来与“红内裤”事件博主名誉纠纷案有了结果。
5月28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该案,并当庭宣判,判决段某在其个人抖音账号“两个小段(小)”发布宣读书面道歉信的视频,30日内不得删除,并赔偿胖东来各项经济损失400000元。
据悉,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律师代表、企业代表旁听了案件庭审。
来源:大河报
平台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联合网系信息发布平台。发布者:鲁中晨报,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anesthesia.org.cn/157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