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江苏证监局官网发布《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江苏锦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行政监管措施显示,经查,公司存在以下行为:
一、未按合同约定向投资者披露信息;
二、未及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信息报送平台上填报更新管理人有关信息。
根据《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江苏证监局强调,公司应高度重视,充分吸取教训,加强合规管理,并于收到该决定书30日内向江苏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
资料显示,江苏锦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5月23日,是一家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包括投资与资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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