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评论员 吴双建
针对有网帖反映,山西介休市宋古乡人大主席鲁某某组织多名乡干部、村干部聚餐饮酒后出现1人死亡一事。8月25日,宋古乡纪委书记表示,正在调查期间,不方便电话沟通。
根据网帖内容,今年5月1日,宋古乡人大主席鲁某某在宋古乡一家饭店组织了一场酒局,参与人员是该乡的乡干部和村干部。次日凌晨,一名参与了酒局的村干部不幸身亡。事发后,介休市相关部门介入了处理,但不了了之,相关人员并未受到处理。
山西介休市宋古乡人民政府(图片来源:纵览新闻)
网帖透露,事发于今年5月1日,距今已有三个多月。宋古乡纪委书记表示,正在调查期间,不方便电话沟通。这句话让人难以理解,事情并不复杂,这么长的时间过去了,还没调查清楚吗?哪怕没有调查清楚,面对舆论的质疑,也可以根据手上掌握的相关情况,对公众作出说明,而不是只言片语都不愿意披露。
网帖还称,据他掌握到的消息,事后,参与聚餐的人员每人都给死者安某某家属赔付了一笔钱,金额不等。媒体查实,鲁某某还是该乡人大主席,在正常上班。记者联系介休市纪委一名负责人,当记者说完采访内容后,该负责人挂断了电话。
种种迹象表明,似乎不是事件没有调查清楚,而是大家在刻意回避这件事。
中央八项规定对领导干部吃喝作出了明确的要求,各地也制定了相应的规则和条款。总而言之,要求党员干部在参加各类聚餐前,对谁出钱、与谁吃、在哪吃、吃什么等信息以及是否存在违规情形,应尽辨别责任和义务,不能有组织或参与违规吃喝的行为。
就是说,这场酒局是谁组织的,参与者是谁,吃了多少钱,钱是谁付的,有无高档烟酒等,都要受到相关规定的约束。酒局是否存在违规行为,有关部门应该根据事实来进行准确定性,然后依法依规处理相关责任人。
更何况,在酒后有人死亡的情况下,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更有必要向公众作出说明。
村干部的死亡原因是什么,是不是因为饮酒过量同样很关键。同桌的有乡镇领导干部,死亡的是一名村干部。就怕因为餐桌上的不正之风,让当事人被迫饮酒导致悲剧。
也许有人认为,如果是私人请客,在休息时间,领导干部一起聚餐饮酒也无妨。事实上,领导干部聚餐饮酒,不仅社会观感不佳,有损在群众中的声望,同时也可能存在搞团团伙伙、利益勾兑的行为,对此不能不警惕,也不能不查。如果是吃下级,还有可能影响领导干部公正执行公务。
领导干部违规吃喝不是小事。不管是吃下级、吃老板,也不管是公款还是私款,丢掉的是党的优良作风,助长的是歪风邪气,败坏的是社会风气。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应该坚持严字当头、露头就打。
如果酒局存在违规行为,还导致一名村干部死亡,那肯定不能赔钱了事,私自摆平。当地纪检监察部门应该一查到底,依规依纪依法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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