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华商报大风新闻以《高架桥上拉油车车毁人亡,散落物坠落殃及桥下民房,住户无奈不知该谁管,希望早日搬离“险境”》为题,报道了陕西定边县新安边镇新安边村郝先生的遭遇。
郝先生告诉记者,如今他拿到了交警部门的车辆事故责任认定书,但令他更加疑惑了。
事件回顾:高架桥上拉油越野车车毁人亡,殃及桥下住户
7月12日凌晨,一辆拉运原油的越野车驶经吴定高速定边县新安边镇新安边村高架桥时发生惨烈事故起火燃烧,导致车毁人亡。由于车祸撞破高架桥护栏,车辆零部件及桥梁部分护栏坠落十多米桥下,导致离高架桥只有一两米远的桥下住户郝先生家中财物受损。
车祸发生时从高架桥上落下的护栏 受访者供图
位于高架桥下的郝先生家院子 受访者供图
事故发生后,郝先生多方追问责任,却历经20余天无果,多部门均称不归自己管。尤其让郝先生一家担心的是,自家今后生活的安全问题如何保障。郝先生希望早日搬离此地。
交警认定:事故车无牌上高速超速行驶,驾驶人负全责
郝先生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当地警方于8月4日向其出具了该起事故的责任认定书。
事故认定书显示: 2024年7月12日05时50分许,刘某某驾驶白色丰田无牌越野客车沿S23定汉高速由南向北行驶至56km+800m处时,该车由于车辆爆胎失控先撞于中央护栏后又反弹撞于应急车道右侧护栏后,停于应急车道引起车辆自燃的单车事故,造成驾驶人刘某某当场死亡、路产受损、车辆受损和高速公路右侧护栏板掉落于桥下居民郝某某院内,导致其院内停放的长城牌小型普通客车、院门、房屋屋檐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白色丰田牌越野客车,该车车辆识别代号不全无法查询,在此次事故中自燃烧毁。
交警认定,驾驶人刘某某驾驶白色丰田无牌越野客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第一项“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第二项“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第二十条“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第四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之规定。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之规定。
交警认定:驾驶人刘某某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白色丰田无牌越野客车上道路超速行驶是导致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驾驶人刘某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桥下居民郝某某无责任。
受访者供图
当事人疑惑:无牌事故车咋上的高速,自己无辜受损谁该负责?
多方反映后终于拿到警方出具的事故认定书,郝先生却又高兴不起来。
“没有牌照的车是怎么上的高速路?”郝先生进而质疑说,是高速路口有人直接放行,还是从哪个“豁口”私自上的高速,准备到哪里下高速?事故车拉着原油,是合法的吗?是在为哪个单位运油,油卖给谁,该谁监管?
郝先生表示,他还在当地听到一种说法,事故中不幸去世的驾驶员后面的“老板”已经给家属赔偿了,收油厂也给赔了。而自己的受损赔偿和房屋安全搬迁问题,还没有得到回应。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何南 编辑 李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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